宿写作中心学员评布考斯基合辑评论

时间:2019-7-15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点击:

一无所有地活着

/薛淡淡

布考斯基说:对我而言,生存,就是一无所有地活着。

对谁而言不是呢。荣耀如凯撒大帝,死后都是两手空空,什么也带不走。明知道不过是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可还会呼吸的人,谁又能真正视生命一无所有呢。纷乱的尘世有太多的东西,牵绊、禁锢、束缚着每一个人。

诗歌里的布考斯基,“以最为原始的激情撕碎虚伪的一切”。她似乎从各种各样捆绑人生的囹圄之中逃出来了,逃出来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他终生放荡不羁,离不开酒、女人、赛马和古典音乐。他用醉醺醺、公牛般的打字机疯狂敲击出一幅幅赤裸、绝望的生存图景。”他的诗歌创作对准“普通人生存的基本现实”,一行一行,一字一句,他用直白、强硬、粗鲁的字眼,“轰炸着这个假惺惺的文明社会和虚假写作。”

“如果你有能耐去爱

首先爱自己

但始终要意识到一败涂地的

可能

无论这失败的原因

看上去是对还是错----

早早尝到死亡的滋味不一定是

坏事

置身教堂、酒吧和博物馆之外

像蜘蛛那样

忍耐---

时间是每个人的十字架”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布考斯基把生活过成被女人和酒精充斥的荒诞和混乱。上面这些诗句,让我一瞬间理解了他。时间是每个人的十字架。爱自己会有一败涂地的可能。早早尝到死亡的滋味。这里面压抑着多么巨大的悲痛和荒凉呀,一个孤独的人,一个敏感的人,一个以天生的胆量打败天生的才华的人,一个不愿意和普罗大众一样麻木、迟钝、呆滞、僵化地死去的人,排遣这些亘古不变的悲凉之雾,可能真的需要喝一杯,再喝一杯的,一杯又一杯的。真的需要另外一个,又一个,一个又一个结实、温润、柔软的躯体来承载那么巨大密集的悲哀。

布考斯基做过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工作,我数了数,名目达二十种之多。大部分是低层社会的体力劳作。巫昂老师提醒我们,读的时候想一想,他做过那么多苦工,感受一下那是一种什么体验。说实话,这个真的没法感同身受。因为我自己连一点体力劳动都没做过。仅仅是一点城市人家日常生活的家务活,都快要把我逼疯淹没。仅仅是下雪天出去院子里扫一早上的雪,都能让我一个礼拜都觉得被累成了狗。所以,这样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我,其实压根不配对布考斯基自我挥霍、浪荡、放任的生活方式,说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的。

“我爱你

就像一个男人爱一个他从未碰过的女人,只是

写信,保存着一张小照片。”

瞧,这个号称强硬、色情的布考斯基,青涩、文艺起来,也是盖世无双呢。

他在一首诗歌里说:“我还活着/而且有能力将废物/排出体外。/诗歌也一样。/只要生活仍然继续/我就有能力对付/背叛/孤独/手指上的倒刺/性病/以及财政部门的/经济报告。”

多么强势、强悍、强硬啊。

然而没隔几页,我又看到了这一句:“没有人灵魂强大到足以不神经紧张。”忽然,我想抱抱他,以便缓解一下这个看起来很混蛋的男人的紧张。

“听着歌曲,仿佛

没有收音机

所有的悲喜

流溢”

所有的悲喜流溢。这正是我读《爱是地狱冥犬》的真实感受。

读《爱是地狱冥犬》

/简天平

01性这个话题

国人对于性这个话题是逃避的,能躲就躲,能藏就藏,大约是传统习俗,姑且不去管他。在这本书里,我看到性,并且到处都是,作者从不回避,反而随时随地地谈起这个话题,就像吃饭,睡觉一般单纯。

性本身不应该是负面的,那些不敢提它的人才是负面的。不信,你看很多世界名画都是人类的裸体,而人们站在它的面前,那些身材丰满的女子、圆润的孩童和有强壮肌肉男子的面前,感受到的是爱、阳光、温暖,很多正面的情感。

性作为人类的必然的需求当然是可以被提及的,而作者又不是仅仅在谈性,他通过性的这个载体,表达了人类的其他很多很多情感和需求。

被认可、希望、地位、空虚、对追求的不懈努力、爱情、失望、悲伤、无助、彷徨……我没有办法说得完。

02诗的禁忌

读完此书,我的感受更加强烈,只要诗不是为了鼓励人类去杀人、放火和欺骗,就都可以尝试去写。

记得校长曾经说过,初学的写作者应该去尝试打开自己头脑里的每一个房间,我现在就是在这样做,我的头脑里有黑色房间:盛满了我的伤痕,泪水,懦弱,虚荣、仇恨以及很多偶尔冒出来的坏想法等等,还有红色的房间:那里有我的爱情、亲情、友情和很多温暖的事物,也有蓝色的房间:那里有名人名言、有我喜爱的老师和作家的观点,也有紫色的房间:装满我的问题,我好奇的东西也有很多,一时间没有答案的,我都存在这里面……当然还有更多的房间,我要继续去开启它们。

03诗的真诚

作者在写诗的时候,应该是没有我存在着,这个我一旦存在,世俗便来了:金钱、别人会不会喜欢、怎样写才会有更多读者,才可以大卖,我这样写行不行?能不能出版,认识我的人会怎么看?

无我的状态,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的,(当然布考斯基是例外),每一个试图开始写诗的人,都该想好一个问题,你为什么写诗?写给谁?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读者是不能被欺骗的,一旦有了一丁点不诚实,诗里就会带出来,读者就可以感觉到,读者什么都懂,自然能看穿。

布考斯基是真诚的,他的底裤、他的身体你都能看。读他的诗,我服气,因为他没有隐瞒,心里怎么想的,就怎么扔出来,原汁原味,带着烟草和汗水还有空虚混在在一起的味道。

在他的诗里,我看到他的皮肤骨骼后面的心脏在跳动,每一根血管都清清楚楚,为了这份真诚,人们喜欢他的诗,就如同我们现在一样。

04对诗保有敬畏之心

写出一首好诗或者说相对好的诗没什么了不起,了不起的是那些终身写作,不满足现状,永远挑战自己,写出更好更多的好诗,比如布考斯基。

失去了敬畏之心,诗就容易流于俗套,不卖力气,是不会有好诗的。有也是撞上的,不会一直是你的。

.2.25

※被捕获的酒鬼※

----《爱是地狱冥犬》读后感

/张徐凡

喝过酒,醉酒,但依然不明白的是,酒对于布考斯基来说真有点邪门儿,与其说是他爱喝酒,不如说酒是爱他的。就像我们钟情于旅途的风景,如果我们最初是被包容,在母体里孕育,抑或是谁在孕育母体,都离不开自然对于我们的褒奖,从浆果,到种子,发酵的液体是恩赐,所以人们可以把酒当成发泄途径,酒也可以魔术般的把人们变满,当然肠子也可能变肥,但在布考斯基那里,酒似乎给予他无尽的刺激,无穷的欲望,但始终发现老头子怎么不上钩,于是,诱惑变成了嘱咐,也慢慢臣服于他体内,或溶于血,或流成水,就是,酒自己也被布考这个老斯基变得,客观,惘然,眯眼,变得不那么可怕,像一只猫在抓,风情万种又尖酸锋利。所以他定是被酒叮嘱:酒能使人亵慢,浓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错误的,就无智慧。(箴言20.1)

阴茎,乳房,屁股,性爱,这些字眼在东方这个崇士的国度,肮脏仿佛就是生而为人所不耻的,所羞于谈论的,性作为人的本能,若作为爱的一种方式,那就莫过于见面打个招呼,走夜路去拥抱,还有深夜酒吧里小眼神的碰撞,最为敏感的一种情感交流方式是,爱的人,以某一种方式去表达,感受,体验,如果爱是一种看不见的东西,布考斯基就更为立体的向我们展示了,他对于自我情感的释放,或直白或叛逆,此刻想爱立刻做爱,就像一个正在经历青春期的少年储备了充沛的情绪,能释放出大量的动能愉悦感官,从而学会怎么爱也是出于本能,那个吻,牵起的手,拐角的等待,扔出去的酒瓶和掀起的裙子,高潮的爱抚与吮吸,有时候也会冷不丁发怒,失去控制的语言,挠到爆炸的头,直到呼吸的平静伴随爱的平息,我相信,布考斯基就是这样周而复始的去找寻出口,或是设法逃离,但最终,回归的主题依然是性,每次性爱都像一次“小死”,就像库尔贝画的那幅《世界的起源》,而布考斯基更在意的估计是世界的尽头。

布考斯基的诗像是一艘废旧蒸汽船,加满重油,刺刺啦啦,冒着黑烟,不慌不忙鸣笛,无论晃悠到哪里。有些展现平静的生活,有的是瞬间抽风麻痹,时不时骂娘,没事就做爱,悄悄的俏皮,和景物擦肩,与人物暧昧,写女人偷心拿魂,让男人屁滚尿流,像极了酩酊的大导演,导演生活,同时又被生活所导演,在现实中把握逝去的虚无,又真实的呈现回归的虚无,通过空间场域,时间点,再现物质本身,又在此基础之上,组合短句,断字,流露情感,克制情绪,制造平淡丰富的意味,有些诗读了会让人冲动,给观者阅读快感,有些读起来就像是歇脚后的深呼吸,还有些会绝望,带着厌倦的热情,要让你自己去挥霍了灵魂,才能搞的明白。但读完后自己最多次的表现是,会心的笑,好像是老头子也在对我窃笑,小子,相信我,真的无所谓啊!

其实,无所谓的布考斯基也是可爱的,顽劣的,就像他的经历,还有他的诗,或许命运对他够狠,他才有绝望的本领,去写腥膻的生活,玩笑,无厘头,骂出的黑色幽默,时刻打破禁忌的匪徒,一说起那根玩意儿就像回到了初恋,回到了苦力的工作,回到和人打斗时怒目,用粗爆的打字方式进行原始生长,像一锅五味杂陈的老汤,比起下水道的臭味,比起他身上的汗渍,更容易打败的是那些,自以为是生活着的人们,而要想撂倒这个老家伙,莫过于每个姑娘的转身或者勃起的刹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颗心脏,才能守护他不被酒醉死,不被货物累死,不被车撞死,不被刀捅死,同时写了那么多诗歌小说。可能死亡自己也说不清,并非要经历了死亡,才能深知死亡的重要性,于是无所谓的布考又一次开始较劲,对于这些唬人的,世俗的较量,他又是习惯性的冷眼,恶棍也能秒变孩子般的雀跃,既没有把伪善作为标准,也不轻易相信罪恶,只是不停赶赴的时候随便折个纸飞机,所激发的琐碎,构成爱的偏执,也带着崇高所给予的,坠落成为善意,并且通过文字降落在纸面,将繁复的表征,幻化成无数瞬间,这些瞬间又会无意识的组合成为,我们意识中的全部,生命本身就是一场爱的呈现。

绿色饭店的姑娘们

布考斯基

比电影明星

更漂亮

她们在草坪上

休息

晒着日光浴

坐着一个,穿着

短裙,高跟

鞋,翘着脚

露出不可思议的

大腿

头上

一条丝巾

抽着一支

细长的香烟。

交通拥挤

几乎堵塞。

她们才不管

交通。

她们在下午

半醒半睡

她们是没有灵魂的

妓女

她们富有魔力

因为没有什么

让她们撒谎。

我坐在车里

等着道路

通畅,

好穿过街道

去绿色饭店

找我最喜欢的姑娘:

在离马路牙子

最近的草坪上

晒着日光浴。

“喂,”我说。

她转动着

人工砖石般的眼睛

抬头看我。

脸上

毫无表情

我将我最新的

诗集

丢出

车窗

正落在

她身边。

减挡,

开走。

今晚

会有一些

开心。

那么,有没有人吻过你的腘窝

/张无虞

所有亲密的拥吻,被吻脸,吻嘴,吻头发,吻大腿,还有,被吻脚趾头。

但有没有人吻过你的腘窝?

一次真心话大冒险,有人这么问我,那么你到底有没有被亲吻过腘窝?

没有。我老老实实的说。做爱太理科生了。他说。

突然有点心惊肉跳。擦擦擦擦,被吻腘窝到底是什么感觉?腘窝,膝盖后面的部位,绷直腿摸一摸,有点肉,有点痒。

一个没人会在意,更不会花力气去吻的部位。这事过去了这么久,我仍没有被人吻过腘窝。那就这样吧,我好像也根本不在意了。

但突然,陈芝麻又死灰复燃了。是因为,读完《爱是地狱冥犬》的感觉,就像是被一遍又一遍地吻了腘窝。

那些吻是轻轻巧巧的,专拣着陌生的身体地带,绝不黏糊地恰到好处。但又不由分说的,仿佛去吻的人并不在乎被吻的人到底是什么感受。

——就这样,爱咋滴咋滴。

一种,微妙的,异样感。

有时候,并不那么舒适。

他写,和女人的拥吻,

“我们开始亲吻,她的大舌头在我嘴里滑进滑出。”

说实话,读到这,都能引发出我的生理呕吐感。可是,可是,亲吻有时候可不就是这么回事。

有时候,却能活活能让人笑得肚皮鼓成癞蛤蟆。

他写,和女儿坐在车里吃东西,

“脑袋差点笑进三明治的夹缝里。”

这简直可爱得有点炸了锅。

有时候,我觉得仿佛是上帝握住了他的手。

他写

“孤单一只狗

独行在夏日炎炎的

人行道上

仿佛拥有

万神之力。

这是为什么?”

而我真的,真的在菲律宾的海滩上见过这样一只狗。它长着嘴巴,吐着舌头,身单影只又心安理得地走着,夜晚的路灯下,画下一条长长的影儿。那一刻,我甚至有点羡慕它。

还有时候,你就觉得整个世界都疯了,只有他是正常的。

他写,“每个人的声音,越来越像别人,越来越不像自己。

他们互相认识,见面,讨厌,钦佩,接纳,抛弃,不断拉出更多的诗。”

怎么说呢,布考斯基这人,真是一个老混球。

他喝着酒、睡着不同的女人,红头发的、浪荡的、也在睡不同男人的女人。

这个老混球,撕下了一切对欲望的伪装。只是,他的欲望里没有成功学。

他的世界是躁闹的、流动的、撕扯的、激烈的。穿格子连衣裙的安静纯洁的女孩,他是写不好的。他写着写着就成了,“女孩们的脸不像狼獾,没有那么掠夺成性。”

你也别指望读出平庸的爱意。他写给他女儿的母亲——老帮子的诗,唯一可能与甜蜜沾边的一句是,“她住在海边,给蚂蚁放糖。”

他放纵的、混不吝的活着,写着,下坠着。但他又没有让自己坠入一种万劫不覆。我想说,是诗歌给他铺了一层不会破的蹦蹦床。

他低低落下去,又高高弹起来,一次一次去猛扑世界的腘窝和你的腘窝。

如果没有诗歌,所有操蛋的生活,也许真的就归于操蛋了。

老男人

/茶曦

花了三天时间读完了《爱是地狱冥犬》,很喜欢这样流畅、纯粹的诗句,不太会写读后感,只能退一步,找出三个关键词——

黑色幽默

布考斯基的很多诗里都有种黑色幽默的味道,但是没有一般黑色幽默的那种刻意的恶意和辛辣。他的幽默是缩小的,是不经意的,是慢腾腾的,是一种在极度的疼痛下,反而感到温和的幽默。他自己将它称之为“可笑的边缘”。

他在一次采访中谈到:“不管发生了什么……都是可笑的。几乎一切都是可笑的。你知道,我们天天拉屎。这是可笑的。难道你不觉得吗?我们一直得撒尿,把吃的塞进嘴里,从耳朵里掏出耳垢,头发?我们不得不抓破自己。真是丑陋而愚蠢,明白吧?奶头没有用,除非……”

人是世界上唯一一种用想象来分类和建立体系的生物。很多经典都在巩固这一点。然而在布考斯基的诗里,他一把扯下生活的面纱,带着醉意却又无比清醒地告诉你,别信了诗和远方的鬼话,看清楚,你就是一个怪物,一个即使在含情脉脉地说‘我爱你’”的时候,屎也会在缠绕的肠子中慢慢蠕动的怪物。

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反而可能会更自由,当你接受生活的真正面目,蟑螂也会被你衬衫上的扣子绊摔倒。

孤独

布考斯基是个愤世嫉俗的人,但这种愤世嫉俗恰恰是布考斯基始终无法适应当时环境的虚弱。

他瞧不起他的大部分读者,但同时他也为自己的作品被喜欢而得意。对于人群,他是鄙夷的,也是带有渴望的,但是他对人群的鄙夷不允许他混入人群,这可能是他孤独的一部分原因。

在这种矛盾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爱猫的酒鬼,一个不羞于看女人的大腿但是羞于在白天写作的猥琐老头,一个在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下努力把自己灌醉的老男人。一个看清了生活本质,从而在这个世界里感到万分孤独的个体标本。

简洁

你理解最好,不理解也罢,这个老男人是不会愿意和你解释太多的,他已经说的够多了。这种态度在诗歌里的体现,就是简洁。啰嗦是由胆怯带来的,而简洁往往是作者自信的标志。

布考斯基的诗大多是用对话或者简单叙述,给出一些外部动态的横截面,让读者自己去体会。他的前妻、恋人、炮友、艳遇等都变成了一个代词——“她”或者“女人”;描写自己平淡的生活,洗澡、吃饭、拍蟑螂、短裤上的屎渍,鼻子上的粉刺,他都亮堂堂地说出来;断句,断句,往往是到了每一段的最后,才大手一挥,画上一个句号。

很多人说,布考斯基的诗歌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如果你自己去写,可能只能写出来一坨屎,只是屎,没有其他。套用前两天在宿私塾里看到的沈大公的话:“布考斯基的诗是活出来的。”

平庸的生活里有什么呢,有的只是平庸而已。很长时间里,我以为诗歌是复杂的修辞,是文以载道,是词藻和字句的迷宫,但是读完布考斯基后我开始觉得,诗歌,是紧缩在苞芽中比绽放更痛苦时的自然而然。

读布考斯基《爱是地狱冥犬》

/囡囡

从小到大,对诗的概念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中国古诗词,五言七言这种,还有一类就是当初的新朦胧派诗人,《致橡树》什么的,不知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算不算?国外的呢,叶芝的《当你老了》……说出来都挺难为情,很没有文化的样子。当然,因为没有文化,所以才要来补补。

翻开《爱是地狱冥犬》之前,问自己,什么是诗?之前没有认真想过。现在认真想了,综合这些年对诗的印象和感受,觉得应该是,用艺术化加工提练后的语言形式来表达一种情感或揭示某种寓意。我的理解中有几个要素,诗是优美的,诗是加工过的,写诗应该是有目的的。

读《爱是地狱冥犬》,我有些震惊,即使是在只有自己的办公室中,眼睛惊得不知道往哪里放!看了两首,就把书放下了。只是看看,都不太能接受,就更没敢大声朗读。然后是整整一个多星期,在书边走来走去,看过封面很多次,却没敢再翻,然后把书从办公室带回家,认真百度学习了布考斯基的经历,先想象和理解了一下他的生活,再给自己下了硬性任务,然后用两个周末的时间,总算完成两遍的要求。读第二遍的心明显比第一遍轻松了一点点。

什么是诗?原来这样也可以是诗!

诗可以这样直白,诗可以如此粗俗,诗可以就是这么简单地记录一个情境,一个画面,有如记叙文一般,诗可以就这么干净利落,如日常的口语一般,不是一定要将语言书面化,不是一定要给你什么人生的启示。

再认真想想,与其说是布考斯基的诗给我巨大的冲击,不如说是他的诗的内容让我难以接受。这样的世界,充斥着磕药、酗酒、赌博、性事、暴力,离我实在太远了,远到我下意识地否认或忽视它的存在,或者隐隐感受这样的存在,却只是简单地质疑,为什么不去改变它?从没想过与它安然相处。或者承认它的存在,却认为这难道不是只是适合在寂寥的黑暗中独自体会的吗?从没想过让它公诸于众。

我似乎理解了一部分。但是,我还是想说,一定要有性,有酒,有药,疯到到处吐,然后那么直白,那么颓废,不带任何一点点遮羞布,那才是自由的人生?然后在这样自由的人生中赤裸裸地挥霍人性,那才是深刻的人生吗?

《如何成为伟大的作家》是正说,还是反说?

我很难理解。某些句子,某些地方,引起了我的共鸣,如《艰难时刻》,“陌生的面孔就像,翻转过来的,图钉”,但是,我还是不能理解。

当然,我仍然在试图理解,试图接受。这也是参加读书课的目的之一。

读爱是地狱冥犬

/Na

+Na

年,这本诗集在美国出版了。那一年,我的父亲母亲还没有遇见。而生下我,更是好几年以后的事了。那时的布考斯基已经写诗22年,惊觉,他刚好和爷爷奶奶同辈!原来是个爱喝酒、爱抽烟、爱女人、皮肤不太好的爷爷,与我的爷爷相比也算幸运吧,没有生在中国,没有饿死。很奇怪,写到这里,我竟然在想,不识字的父亲和腿瘸的母亲用什么样的姿势,把我从一个细胞变成一个大闺女的呢?

我是在每晚睡前和早上睁眼时读这本诗集的,这是我第二次像模像样地读一本诗集,第一次读的泰戈尔全集。他们的风格完全不同,一个温柔如水,一个真实不虚。可是,读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什么是诗歌了吗?看到老师布置的作业,从开始读《爱是地狱冥狗》,我就去序里寻找,去诗句里寻找。第一遍读时,几乎不明白任何一首诗写成那样是为了什么。第二遍读,也没见得有多大的飞跃。我只能试着去理解。诗歌大概对每个人的意义都不同。布考斯基写的诗歌是他真实的一面,而我们很多人似乎都会在教育、环境、道德等约束下,失去这样的真实,从这个角度来看,诗歌会不会是一个人维护自我的武器呢?突然间想起余秀华在《摇摇晃晃的人间》的序言里写,诗歌对她来说就是在这摇摇晃晃的人间的一根拐杖,她在诗歌里爱着、痛着,也快乐着。那么,对我来说呢?

我前后用了大概5个小时,在我的床上,儿子睡后和醒来之前,粗略读完第一遍。在床上读书的原因是,我没有书桌和书房。哦!想起伍尔夫说的那句话,“女人要想写小说,必须有钱,再加一间自己的房间。”我都没有。但我仍然有读下去和写下去的力量。因为成为诗人、小说家、或者别的什么文字工作者已经不是我的追求,我只想做一个阅读者和写作者,就在这种阅读和写作中完成对自我的救赎。诗歌又变成了我的一种救赎方式?是把那个被世俗淹没和模糊的我拯救出来的工具?

这本诗集怎么样?无法评价,因为我第一次读到这样写的诗,他把诗写成了布考斯基的样子。我以前读到和自己写的都是那些感叹和抒情的文字,我以为那些都是诗呢,后来才发现,那些从宿写作中心的标准看,根本就不是现代诗歌,当然也不可能是古代诗歌,那只不过是一串文字,而已。

即便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我仍然感知不到这本诗集带给我的吸引力、美感以及震撼。我只能感到它是一本诗集,是用自由写下的诗集,是一种我从未体会过的自由,一种摆脱了现实束缚,以自己的样貌出现在世界上的自由,我甚至说不出这自由是好或坏。

那么,我到底明白诗歌是什么了吗?是我?是你?是他?是所有人、所有物、是世界本该有的样子,是多变的美猴王吗?!

读布考斯基

/木南

如果巫后不留作业也许永远不会读布考斯基,哪怕阴差阳错的入手了,也是勉强看两页就放下了。不是喜欢的类型。

一直觉得,诗是人类对日常的感叹。而布考斯基的诗则是一个肆意自由的人写出的“非常”,距离我们的生活很远,他的生活和情感是我所触摸不到的。

但读起来以后慢慢觉得,这看起来乱七八糟的遥远,其实就是他的日常啊。这个人们口中充满传奇的诗人,其实真的是个可爱的老头儿。会为来客欢喜,会为失去忧郁,会为美丽着迷。只不过他做每一件事、经历每一个感情都比我们更用力。

他的表达不需要那些看似温柔华丽的束缚,他似乎也不需要皮带的束缚。笑。

追逐自由的人其实很可悲,因为他是在逃离捆绑。而布考斯基不是,他拥有自由,跟着本能表达。读久了,反倒觉得他的自然很舒适。

如果想要了解一条生命,首先要吞下整个世界。吞下布考斯基的“日常”,很想给他不安宁的生活一个抱抱,但或许,他根本不需要。

局限性—读布考斯基的诗

/chenli

和前面一位同学一样,如果不是因为巫老师布置的作业,不会这么仔细读布考斯基的诗。就像之前读到过卡佛的几首,浏览过后,当是时,发了一会儿怔,“这是诗吗?好像有点意思”也就过了。

什么是诗?懵逼了。

我说不出来。只能举例说明:李商隐的“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或者是张枣的“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满南山”

特别要提到,米沃什的“我的过去是一只蝴蝶愚蠢地跨海航行。

我的未来是一座花园,厨子在里面割开公鸡的喉咙。

我得到什么,以我全部的痛苦和反抗?”这几句让我以为明白了现代诗的一点点:以非唯美的意象传递那些不能以灌铅的方块字落实、框限的流动飘忽的现代人的微妙感觉。更像用文字画抽象画,读者得自己参与进来,运用自己的经验、经历、思维主动去体会去理解。

我怎么会喜欢布考斯基嘛。作为一个主流价值观的动物标本,一位家庭主妇,随大流的生活遍布的是细刺,半辈子都在作平衡选择。品味是需要一点辛辣的但不能太多,希望温暖、爱是后盾,喜欢精神超越肉体。怎么会喜欢一个循荷尔蒙而动,慌不择路就像饿狗逐食一样的“烂人”。就像我可以读昆德拉,但我永远不想读洛丽塔(一想到一个鸡皮鹤发的眼球浑浊的有恋童癖的死老头子,色情地享受舌尖上下弹弄“洛—丽—塔”,简直有生理上本能的厌恶)。

可是因为作业,擅于听话的动物标本,认真读了布考斯基。

于是,发现自己也能体会到他的孤独,对名气的不屑,对僵化教条的嘲弄,对主流上流刻薄讥讽,对生活的荒谬感。他真实地描绘自己的感受,没有美化拔高,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能与人言的(这会降低读者的自我罪恶感),他也有柔和温暖的时候。

和读很多作家的作品一样,读后,我回望自己,布考斯基描绘的很多感觉,我也有。虽然也许引起这些感觉的表面事件不同,但那种感觉是相通的(比如同样是惆怅于衰老,布考斯基会自嘲用所有的诗都换不回一个姑娘,而我会说脸上的皱纹又多了。)

我不知道能不能称自己为失败者,我只知道,我也常常感到孤独,荒谬,不堪,害怕,脆弱,沮丧,无能为力,尴尬,绝望……

还有焦虑。你看,现在动物标本就在焦虑:如果我写不出布考斯基这样的诗,不喜欢恶鸟说的那些书,你们是不是就把我排除出纯文学爱好者的集体了?布考斯基不会因为不在某个集体而焦虑。这就是我和布考斯基的区别,还只是之一。叹气。

伟大的失败者

/泠泠幽思

来到读书写作课才第一次读了布考斯基的诗,之前对于现代诗的阅读也非常少,在沈老师的诗歌课上才看到了口语诗,也通过三篇文章了解了口语诗的发展历程,对于现代诗有了更多的理解,也在心中第一次真正接受了现代诗。

布考斯基的诗,一开始看我是皱眉的,写了很多爱欲和女人,这是生活在儒家下几千年的民族长久耻于提及的领域,也写了很多大胆的语言。但读下去,开始慢慢喜欢上他的诗,正如开头写的,布考斯基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失败者,他酗酒,干过几十种工作,五十多岁的穷老头整体和妓女、酒精混在一起。

他的诗,和他的生活很像,是主流社会看不到的边缘,是底层的写照。写女人,没有那么多情情爱爱,只有很原始的欲望,很有力量的渴望,药丸、妓女、做爱、内裤等等;写酗酒,没有高雅的碰杯,是那种“掀开琴盖吐在钢琴里”“十五美元的香槟”的现实。读他的诗,我心里有一个感触:“几千年文明费尽心思穿上的层层衣服,被他一把撕烂并丢弃”。

在这些现实之外,他又是孤独的,“你和一个好女人长不了,布考斯基”,他知道自己的孤独。他也有“我知道你的意思,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的感慨。

如果你有能耐去爱

首先爱自己

但始终要意识到一败涂地的

可能

无论失败是什么原因

正确或错误

早早尝到死亡的滋味不一定是

坏事

如果你以为他们在狭小的房间

并没有发疯

就像你现在做的

没有女人

没有食物

没有希望

那么你还没有准备好

他的诗很有力量,非常的直接,回到课程的题目上,老师说带着问题阅读,什么是诗?在阅读现代诗的过程中有些迷茫,我回过头去看了中国古代的诗,在今天看两千多年的文化被概括为诗经、楚辞、汉乐府、六朝文赋、唐诗、宋词、元曲,如果摊开两千年的文化,到中间某一年去,可能什么是诗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中国的文人也在不断的探索,和社会环境相契合诞生出不断前进的文化,诗的体裁和内容也在不断丰富,八九十年兴起的口语诗亦是如此。

什么是诗?目前来说,我认为是表达,诗是情绪的表达,是内心的表达。诗的内容一定是真诚的,与时俱进的。比如“王杨骆卢当时体,轻薄为文哂未休”一句,初唐四杰的诗文在开始也不被认可,人们总会对新生事物感到恐惧,而诗是不可停滞的,诗是不断前进。

古诗词中有粗狂的边塞诗、复杂的贬谪诗、归隐的田园诗等等,可见好的诗词都不是正常的,不是歌功颂德能写出来的,也不是莺莺燕燕可以诞生的。都是由失败者写出来的,正如布考斯基一样,写出了真实了,最纯真的东西,最干净的情感,将虚伪的面具扯开。

布考斯基是伟大的失败者,他的生活也是诗家之幸事。读布考斯基的诗,对我有很大的冲击,以后需要阅读更多的好诗。

布考斯基读后感

/蓝

读一本书应该从前言读起,前言读了一、两页有点读不下去了,我觉得他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作家。开学的时间日益逼近,只好硬着头皮从正文读起。想象中的为性而性或者说为性而诗其实是根本都不存在的,前言部份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误导,让我固执大脑的所谓价值观对布考斯基排斥了这么久。我想说,了解作者背景的确是读书之要义,但是,有的时候用心灵直接去了解可能会更加真实。

怎么说呢,我觉得他的诗是长出来的,一切如此自然、合理。在桑德拉探出身子侧向格兰岱尔的那一刻,开始发芽,诗的最后我读到他对这个令人心碎的女人的祝福;而六英尺女神让他发笑,“残损而笑的人/依然需要/爱”这是一句让我心碎的诗,敏感脆弱是一切诗人的灵魂属性吗?为什么老布的脆弱那样稍纵即逝,再读一遍的时候,他就像玩笑话一样摆在那了。

他的好多诗都有电影感,分明就是一个一个的长镜头、短镜头,这些女主都是分明的,而男一号也往往好象并不是一个人。跟着他游历无穷多的人生,读那些迷人的场景和简洁但并不简单的对话。于是,我读得很慢很慢,有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停下来,然后,再读一遍;再读一遍。听“千里之外/她和一个傻子”的爽朗朗的笑声,看“看起来像楼梯的/楼梯/看起来像门把手的/门把手”想想这就是老布的宿命,是每一个人,我,我们,还有你。

“他们这是在等死/同样的热情/就像在等红绿灯/这些是相信广告的人……这些都是死人”这里有我,我们。还有你。

老布的犀利是不带转弯的,读到10首或者还不用10首,就爱上他。

“有一天,她们/都会死/有一天,她们/都会有一口/棺材/到那时就/安静了。”对于两人女人一台戏的无奈,哈哈哈哈,好过瘾,虽然我也是女人,有时候轴得也想杀死自己,但是被他如此准确无误地表达了。“鲍勃﹒迪伦/鲍勃﹒迪伦/没完没了的鲍勃﹒迪伦”老布不晓得这个令人讨厌的家伙后来居然得了诺贝尔,在我读这首诗的时候对老鲍勃﹒迪伦有一种不怀好意的开心,老布N年前的对写浅薄流行音乐的他的指责,现在满足了我一切暗黑龌龊的报复心理,嗯哼,谁让你得大奖了呢?

该死的好奇心让我鬼使神差地又翻到前言,“一个生活中的失败者。他描绘出了人在这个特殊环境下的心理和情感,同时他还给你一点希望,这就是他积极的一点。”他失败吗?他以只他一人的生活给出我们那么丰富的视觉听觉味觉体验,我们为什么总爱站在一个道德至高点上对别人指手画脚呢,政治正确往往是最大的悲哀。

关于他的呕吐,而且是吐在高雅的钢琴上面,我是否可以有点小私心,认为是他的挑衅、他的刻意为之、他对道貌岸然的所谓高雅的发自内心的回应。我隔空给他手动点了个赞。还有那些妓女们,她们美丽、鲜活、阳光;那些老公消失的女人们,老布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仅仅是性吗?仅仅是爱吗?我怎么会读到好多好多的悲悯。于是,我认为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至少,我这样认为。你们的那些分别心,在他这里统统都是狗屁!

读《爱是地狱冥犬》

/晨光匹普

小时候,爸爸的书架上放着一本薄薄的旧诗集,繁体字的,名字忘记了。他说那是别人送的,他放很高,从来不给我看。“这些东西没用,净扯淡。”他是这么说的。盛兴老师说,“写不出一行诗,都是妈妈的错”。这么看,我憋不出一篇诗集读后感,是爸爸的错。

收到书之后,我翻了下目录,就把它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一个多星期。我喜欢它的绿色封面,还有布考斯基这个名字,一听就是外国人。烫金的字很有设计感,套着腰封放在书架上很有逼格。我想要是有朋友来,我就故意把他们引到书架旁。

迟迟不读的原(jie)因(kou)之一是我生病了,中邪一样的,一回家就生病。后来,我在这本诗集里发现这样的话"人们需要我,我让他们/满足。如果一段时间他们/看不到我,就会绝望,就会/生病。/但是,如果我经常看见他们/我会生病。"

多亏事先百度了布考斯基,不看生平,土鳖如我,是不会对诗人产生兴趣的。我坐在洒满阳光的床上盘着腿读,在客厅舒服的小沙发里窝着读,最后找了根自动铅笔,从第一首开始,边划边读。

《桑德拉》,“未被刮过的小伙儿/脸像崭新的碟子”;《逃》,“我逃过一劫。我查看着另一张/网”;《一百零三度》,“她想要孩子。/他娘的。”;《蟑螂》,“因为我付房租/而它没有。”;《疯狂的人总喜欢我》,“我总是吸引/没用的。”

划下横线,就意味着我们之间建立了链接。我真高兴能还建立起链接,很怕自己明明无感,却偏要附庸风雅人云亦云。

我不懂诗是什么,原本我觉得它是红酒,是榴莲,是火车站广场的鱼龙混杂,是谢广坤非要在庆典上把女儿头花改了当领结。但认识了布考斯基之后,我想说,诗是混蛋,是伟哥,是接头暗号,是给人类的最后的止疼药。

可惜我还是不懂诗歌,没有办法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或者我也不懂怎么写一篇读后感。

读了一遍,我只能说说从诗里对布考斯基的了解。他真的爱红发女郎,爱喝酒,老拉屎,有时还边拉边喝。他的出租屋有一些没付房租、老吐出回形针的蟑螂朋友,卧室的墙壁是蓝色的。

他不当自己是作家,“我有时是作家”“更多的时候,什么也不做”;讨厌等死的老人,“他们让我恶心”“同样的热情,就像在等红绿灯”;对教授的评价刻薄,“他们只是一个劲儿写/大便一样的诗/每个人的声音越来越像别人/越来越不像自己”“一场笨蛋的码字比赛:/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哒……”;有时会不认可自己,“‘物理上我的心在痉挛,精神上我在/浪费,注定了的,我的小十字架上,全是/垃圾’”;但也很容易满足,“我有我最喜欢的桌子。/吃完了/我会把盘子,碟子/杯子,银器/摆整齐----/权当给幸运的献礼”;他的《美好生活》,让我想起《老友记》;和我一样,有一个站得笔直的祖父,他的祖父还送了他一块金色的怀表。我一定得说,我的祖父赢过他祖父,他送了我一个金色的童年。

读了《爱是地狱冥犬》,就挺喜欢布考斯基这个人的。挺喜欢布考斯基这个人,就会想要听听,他的诗高明在哪,到底什么才是诗。

读他的诗感觉像体验了一次性爱

/昏鸦

这本书我看个三个晚上,三个加班日的晚上。准确说应该是两个晚上,第二个晚上我被合租的女孩缠住,给我的耳朵灌了大半晚上的生活苦难。我早就知道生活不容易,只想叫她闭嘴,我要去看布考斯基的诗。

翻了《爱是地狱冥犬》中的第一首《桑德拉》和第二首《六英尺的女神》后,我就知道,这本书我可以从头翻到尾,保证中间不跳过。大多数的诗集我都没有兴趣从头读到尾,总会先挑题目好听的篇章看,然后再挑相对好看的题目看。而这本书的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故事,或者一个电影的小片段。我完全是当作浓缩小说看的,看到布考斯基总是写他即将去拉屎,他想去拉屎,他正在拉屎,他的内裤上有屎渍时,我总想在半夜扯着嗓子大笑。他在用最大的诚实和任性写诗,写的都是他的故事,每一个细小的生活片段。他故意撕去扭扭捏捏的装饰,将大家都觉得上不了台面的、粗鲁的、平淡的生活枝叶写进诗里。酒、屎、尿、女人的腿、做爱、蟑螂、回形针、呕吐、操……每一个让人意外的东西,在他诗里,都会变成生活的一种力量。这股力量不断刺激读者,让人会看得兴奋,睡不着,像嗑药一样。

他的诗里最多的就是女人和酒,几乎每首诗都离不开女人,他爱的、不爱的,爱他的、不爱他的,他都需要。他也总在喝酒,总在呕吐,他在任何地方都喝酒,甚至在卫生间里喝。他把生活过到了一种极端,所谓的正常人不敢尝试的极端生活。他的生活就在他的每一首诗里,那样放浪形骸的生活,其实很让人眼红,因为我们都活在一个安全地带,就像习惯了动物园生活的动物,是不敢尝试真实的野外生活的。他的诗写出了我不敢尝试的生活状态,也扯开了我这种活在安全地带人的虚伪。他没有成仙成神,只是成为了一个人,他诗里的生活让人感觉像体验了一次性爱,先暧昧,然后刺激兴奋,最后却剩下冷清。

读他的语言,是一种完全新奇的停顿游戏体验。简洁、任性地随意拆分,把一个个平庸语句,拆出诗意来,让人的脑袋突然分裂,被打破惯有的节奏,进入一个全新的节奏里。特别是《这位诗人》,里面几乎疯狂到一个英文字母也要拆成两半用,英文读起来应该更有劲儿。

我读完后印象最深刻的是,他的那位红发女郎,他至少有十首诗里提到了那位红发女郎,当我读完《猩红》那个章节后,我满脑子都是那个红发女郎,那红头发一会像火焰,一会儿像闪电,总在我脑袋里乱穿窜。我甚至在地铁上看到一个红发女郎,那时我正挤在人堆里,一个红发女郎冲进地铁,背对我站在地铁门口,我望着那一头红发,想象着她是布考斯基的红发女郎,我故意往前挤,在一片人铸成的障碍中,我慢慢潜入红发女郎的面前,我飞快抬头,用力往红发女郎脸上看了两眼,迅速转头,假装什么也没发生。很遗憾,那应该不是布考斯基的红发女郎,那不过是一个看起来有点叛逆的女孩而言,没有性感可言。

当然,我最喜欢的《如何成为伟大作家》的第一句,“你必须操很多很多的女人”。还有目录那一页不是诗的诗,我觉得把第一页的目录串起来,应该也是一首好诗。我串给大家读读:

桑德拉

六英尺的女神

我见过太多目光呆滞的流浪汉坐在桥下喝

廉价葡萄酒

性感欲女

美妙的音乐

你的屁股麻木了你的大脑麻木了你的心麻

木了

另一张床

陷入困境

编辑/Alastor

另:宿写作中心独立出版物盛兴诗集正在预售中

了解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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