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系统发布非公然发行公司债业务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称,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证报价")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报价系统非公然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指引》、《报价系统非公然发行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并于8月7日发布实行。 通知称,中证报价自《业务指引》实行之日起,根据第十三条接受非公然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申请,并确认是否是符合挂牌条北京国际白癜风医院件;不再对证券公司短时间公司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进行发行前备案。依照原规定已在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发行、转让的私募债券,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等应当实行《业务指引》规定职责和义务。 《业务指引》规定,债券申请在报价系统发行、转让的,不得采取广告、公然劝诱和变相公然方式。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应当为合格投资者。发行、转让后持有同次发行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除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外,一般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债券认购与转让。 《业务指引》要求,债券在报价系统发行、转让的,信息表露义务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和协议约定,通过报价系统向合白癜风能完全治愈吗格投资者定向表露信息,保证表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全和及时,并确保提交的电子件、传真件、复印件等与原件一致。 另外,根据《业务指引》,发行人、承销机构、增信机构、合格投资者、相干专业机构及其相干人员违背本指引或报价系统其他相关规定的,中证报价可以依照相干业务规则进行业务管理。 |